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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2007 年风景名胜区工作抓好四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
| 近日,建设部公布了《建设部2007 年工作要点》。《要点》在谈到2007 风景名胜区工作时,强调重点抓好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等4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1、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将以“严”字当头。建设部将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开展5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达不到综合整治 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撤销命名,做到“严考、严查、严处”。 2、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建设部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条例》配套立法工作,把景区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在国家风景名胜区体制建立25 周年之际,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行业影响,增强社会各界对风景名胜区各项工作的落实。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重点抓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平台的研发和推进,确保实现卫星遥感监测数据的网络化传输和与数字化试点景区的信息互联。 4、突出对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申报。加强三清山、五台山、“五岳”、“丹霞地貌”等项目申报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工作。加强对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等世界遗产地的监管、监测工作。同时做好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的审定与管理工作。完善我国世界遗产申报和管理体系。 (亦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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