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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会议在桂林召开 |
| 2006年12月21日和22日,建设部在桂林召开了全国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交流会,研究部署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会议指出,要改变传统落后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吸引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技成果,提高风景名胜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切实抓好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国家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出席会议并讲话,20多个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领导在会上发言交流经验风景名胜资源是大自然和前人留下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切实把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好、利用好 管理好,这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际举措。 目前我国建立的187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集中了大量珍贵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在维持地域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中国乃至世界保存了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自然本底。我国《风景名胜区条例》已于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对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对保护风景名胜资源,推进风景名胜区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条例》对严重破坏风景名胜资源,并可能给风景名胜资源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经济处罚最高可达100万元,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对批准实施违法行为的地方政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也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近年来,许多地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风景名胜资源过度开发,使许多重要的风景名胜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污染,一些风景名胜区的自然和文化景观正在迅速退化和消失,这种“自杀”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会议强调,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做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必须尽快改变传统落后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吸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科技成果,提高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 当前,要大力抓好风景名胜区监管系统和数字化景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风景名胜区信息化建设,改进风景名胜区管理手段,提高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通过实施“资源保护数字化、经营管理职能化、产业整合网络化”,使风景名胜区管理模式实现创新和变革。 来自各省区市的代表在交流发言中表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风景名胜区将进一步深化《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监督、加强整治、常抓不懈,规范景区旅游、经营管理、改善景区环境,树立景区良好的对外形象,努力推进风景名胜区工作健康稳步向前发展。 (邓一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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