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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设计作图--注册建筑师综合设计与实践检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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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建筑科学>>建筑设计
书  名:场地设计作图--注册建筑师综合设计与实践检验答疑
丛 书 名:场地设计作图
著 译 者:耿长孚
出 版 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书  号: ISBN 7-112-08096-7
图书编号:B10033027印刷日期:2006-02-01
出版日期:2006-02-01上架时间:2006-03-18
规  格: 平装16开,264页 点  击: 2870次
原  价: ¥32.00元
会 员 价: ¥27.60 元折扣:86节省:¥4.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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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本书作者是建设部电教中心的特聘教授。作者从事工业、民用建筑及规划总图设计四十余年,所做工程项目逾百项,并先后参与修订《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北京民用建筑设计技术细则》,并参加审查《总平面图样》等工作。近十年,作者应北京市,特别是建设部电教中心聘请,承担了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计前期"、"场地设计知识"与"场地设计作图"等科目的远程电视教学、网络教学及面授培训工作,因此有与上万名考生交流的机会,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受到建设部电教中心来自全国各地学员的充分肯定和极高的评价。因此,我们请作者把这几年来总结的场地作图教学的几种有效办法及设想写出来与大家探讨,希望尽可能地在考前辅导方面做些工作。
  建设部电教中心
  2006年2月15日

   前 言
  1995年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草案)提出注册建筑师的考试、注册和执业制度及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与考试办法。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确定九个考试科目及题型,其中场地设计(作图题)考试科目题型备受每个建筑师重视。原因之一:曾被多少代建筑师习称为总平面设计的工作现在改称为场地设计作图,到底场地作图是什么样呢?原因之二:场地作图考核十年来,场地作图试题和标准答案从未公布,每年考核及格率又很低,为什么呢?原因之三:场地作图水平如何提高以及与工程实践怎样结合好呢?
  为了建筑师正确理解和解除疑虑,我们引用我国建设部2005年5月9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52-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6.6.3(1、4)、6.7.2、6.7.9、6.12.5、6.14.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没计通则》JGJ 37-87同时废止。
现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与场地设计有关的条文与说明摘录于下,以便读者从中得到帮助。
  一、总则部分条文节选
1.0.3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 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 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 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使用,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
  8 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保护规划和有关条例进行。
  条文说明:
1.0.3 根据原《通则》中的设计基本原则和现代要求,加以补充和发展。如增加了人、建筑、环境的相互关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原则等,这些要求无量的指标,但作为设计的重要理念和原则,不可忽视。国家有关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主要指《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二、建筑环境部分条文节选
3.4.1 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基地应选择在无地质灾害或洪水淹没等危险的安全地段;
  2 建筑总体布局应结合当地的自然与地理环境特征,不应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3 建筑物周围应具有能获得日照、天然采光、 自然通风等的卫生条件;
  4 建筑物周围环境的空气、土壤、水体等不应构成对人体的危害,确保卫生安全的环境;
  5 对建筑物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气、废水等废弃物应进行处理,并应对噪声、眩光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不应引起公害;
  6 建筑整体造型与色彩处理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7 建筑基地应做绿化、美化环境设计,完善室外环境设施。
  条文说明
3.4.1 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应以"人与自然共生"、"人与社会共生"作为基本出发点,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树立整体观念、生态观念和发展的观念,人一建筑一环境应共生互惠、协调发展。因此,建筑与环境一方面为保证人们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应选择无灾害危险和对人体无害的环境; 另一方面,建筑工程也不应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不应排放三废等造成各种危害而引起公害,并应进一步绿化和荚化环境,提高环境设施水平。
  三、场地设计部分条文节选
5.1.2 建筑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2 建筑间距应满足建筑用房天然采光(本通则第7章7.1节采光)的要求,并应防止视线干扰;
  3 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应符合本节第5.1.3条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并应执行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的建筑间距规定;
  4 对有地震等自然灾害地区,建筑布局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
  5 建筑布局应使建筑基地内的人流、车流与物流合理分流,防止干扰,并有利于消防、停车和人员集散;
  6 建筑布局应根据地域气候特征,防止和抵御寒冷、暑热、疾风、暴雨、积雪和沙尘等灾害侵袭,并应利用自然气流组织好通风,防止不良小气候产生;
  7 根据噪声源的位置、方向和强度,应在建筑功能分区、道路布置、建筑朝向、距离以及地形、绿化和建筑物的屏障作用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以防止或减少环境噪声;
  8 建筑物与各种污染源的卫生距离,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从业的建筑设计人员最关切的有关场地设计内容的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较之原版《通则》作了重大修订的标志是:原《通则》中的"建筑总平面"与"建筑布局"章节着重"建筑间距"条文,而现在用"场地设计"四个字的新标题替代原来的"建筑总平面"五个字的标题。新标题源自于城市规划概念的借人和注册建筑师场地设计知识教育体系的确定。
  修订后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场地设计"(章)对场地设计概念的界定详实,是国家标准,较原"建筑总平面"增加了许多内容。修订版《通则》中关于场地设计的条文都是建筑师从事自设计前期场地选择一直到场地施工图绘制各阶段的工作内容的概括和与此相关的重要规定。
图书目录
作者:shu123
发表于:2007-06-13

本书是针对建筑师的场地设计实践和注册考试而精心编写的一本应用类书籍。作者耿长孚先生是北京市建筑设计院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和教授级建筑师,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设计及总图设计四十余年,所做工程项目逾百项,具有十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作者自1995年起就每年参与北京市的注册建筑师考试辅导班的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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